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厦治市办〔2017〕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我局工作部署,经研究,特制定我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现予以公布。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8日
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任 务 | 内 |
年度重点宣传 普及法律法规 | 1.《宪法》《民法典》 2.《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旅游法》 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4.《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等 |
机关内部 学法活动 | 1.在机关内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 2.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 3.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和考核工作。 |
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 1.对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电、文物等领域的行业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结合世界读书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发挥市属文艺院团、市公共文化场馆等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优势,利用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公共文化资源,面对观众、读者及社会公众开展具有文化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 4.对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者及社会公众开展文明旅游普法宣传活动; 5.对行政执法对象实行“说理式、服务式”执法模式,注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 |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 积极参与部门联合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专项普法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