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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公布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的公告

2022-03-25 17:09:01 gaoshanying 18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厦治市办〔2017〕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我局工作部署,经研究,特制定我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现予以公布。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8日        

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                                           

  

  

年度重点宣传

普及法律法规

1.宪法》《民法典》

2.《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著作权法》《文物保护法》《旅游法》

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4.《厦门经济特区旅游条例》《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等

机关内部

学法活动

1.在机关内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及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

2.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治培训和法律知识考试;

3.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和考核工作。

面向执法(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的普法活动

1.对文化、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广电、文物等领域的行业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2.结合世界读书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旅游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服务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3.发挥市属文艺院团、市公共文化场馆等公共文化事业单位优势,利用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公共文化资源,面对观众、读者及社会公众开展具有文化特色的普法宣传活动;

4.对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者及社会公众开展文明旅游普法宣传活动;

5.对行政执法对象实行“说理式、服务式”执法模式,注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行普法,加大以案普法力度。

与其他部门联合开展的普法活动

积极参与部门联合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专项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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