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2022-09-02 09:14:01
gaoshanying
13
按照《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经自评、复查、审核、评估等程序,现将全省健在的684位(不含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1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30日至9月5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反映。电子邮箱:fjsfyc2021@163.com;通讯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邮政编码:350005。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2021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公示名单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8月30日